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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 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建行重庆分行被罚17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4 13:22:52    浏览次数:14
导读

  1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刘颖,时任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个人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2.5万元。  截至目前,工商银行、国华人寿、农商银行、

  1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刘颖,时任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个人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2.5万元。

  截至目前,工商银行、国华人寿、农商银行、海科融通、徽商银行等银行、保险和支付机构皆因未按照规定识别客户身份被罚。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存在未行为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可见,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已成为监管的重点关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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