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对军事器械的爱好而购买,通过微信购买代号“秃鹰”系列的气枪成套组件回来组装,丁某将其藏匿在其住处并非法向他人出售。经江苏省六合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非法持有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一个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追缴张某、丁某违法所得,上交国库。
去年6、7月份,张某把丁某拉进了一个名为“弓友俱乐部”微信群,丁某问他能不能弄到打鸟的东西,之后张某帮其弄到一把气枪和若干的铅弹。以后丁打电话给张某让其发一套“秃鹰”给他,其实就气枪上面的管子、套件、消音器、瞄准镜以及子弹等套件,这些东西属于禁售品,一般在网上是买不到的。之后丁某又联系张某让他给自己发一把“1911”的手枪给他,“就是仿美式勃朗宁M19117”。8月间,丁某通过微信的方式以每支2400元的价格从张某处购得“秃鹰”气枪二支,并将其中一支以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同为枪械爱好者的陈某,同另一名枪械爱好者宋某也有交易。公安机关在宋某的住处查获疑似“秃鹰”气枪一支,铅弹406颗,在陈某处搜查出气枪一支,同日,公安机关在宋某处将其抓获,现场查获其所持有的上述五支疑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