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晚上,东莞厚街交警开展涉酒驾驶整治行动,在南环路与吉祥路交叉路口、S256省道碧桂园路段等地方设卡检查,期间3名开摩托车男子因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据了解,3名男子分别为孙某、刘某及吴某。其中,孙某、刘某在南环路与吉祥路交叉路口被执法人员查获,吴某则是在S256省道碧桂园路段被查获。据孙某交代,当晚他和朋友吃饭,期间喝了几杯白酒。饭后,孙某驾驶摩托车去大润发商场附近看朋友打牌,不料在回家的路上被执勤交警截获。
据执法人员介绍,3人不仅无证驾驶摩托车,还酒后驾车。现场对3名男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均为醉酒驾驶。
经抽血作进一步检测,孙某、刘某及吴某的血液酒精含量分别为166.15mg/100ml、123.71mg/100ml及155.53/100ml,3人均为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扣除12分,处200元罚款,并扣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