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输入性疫情和最大限度降低人群聚集可能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出行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浙江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秋冬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指引的通知》(〔2020〕117号)文件的要求,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取消南雁镇东门2020年12月15日(农历十一月初一)物资文化交流会等群众聚集性活动。
对采取任何形式组织、举办物资交流会(庙会)的,有关部门将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时间正好在南港重镇灵溪会市十月廿五与北港重镇水头会市十一月初六的中心点,宛如一条纽带把两者联结在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