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台主持人唐湘龙被检举在2020年初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投票前公开谈论民调,涉嫌违“法”。对此,台选务部门认定唐湘龙违“法”,开罚50万元(新台币,下同)。
2020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1月11日投票,根据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及罢免相关规定,政党及任何人于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候选人或选举之民意调查资料,亦不得加以报导、散布、评论或引述;违者,依规处50 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
此外,根据“公职选罢法”规定,政党及任何人于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候选人、被罢免人或选举、罢免之民意调查资料,亦不得加以报导、散布、评论或引述;违者处50 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
台选务部门指出,唐湘龙于1月6日在其主持的“飞碟早餐—观点唐湘龙时间”中谈话题及“这是一个很特别的感觉,就是如果你每天看着民调的数字,你其实根本就不需要竞选,你可能会觉得说我稳赢的,我的民调都大赢,我的民调是韓國瑜的三倍…”等语,有民众于1月6日向选务部门检举涉嫌违反规定。
台选务部门5月15日召开委员会议,就此案进行讨论,并于6月12日公布委员会会议纪录,内文提到,经选务部门函请台北市选委会先行查证后报会,台北市选委会认定此段谈话内容仅是个人意见表述,并无引用民意调查资料,不构成违反关于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评论或引述民调之规定,建议不予裁罚。
不过,选务部门认为,唐湘龙谈话内容提及及“我的民调都大赢,我的民调是韓國瑜的三倍”等语,当中提及“民调”及二位候选人之得票差距,除明显已具民调之外观,并已明确表达该差距系二方民调差距所产生之结果,二者已作实质之连结,且唐湘龙非候选人或政党代表人,显已非自行预估或单纯对选情的判断及评估,与“影响选情,扰乱视听,妨碍选举”之民调资料要件相符,违法情节似堪称明确。
最后,台选务部门决议,唐湘龙违规事证明确,违反相关规定,应处50万元罚锾,台选务部门会开具案件处分书,并依规定程序通知限期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