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车辆进入零排放区须用氢燃料等技术
近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税收、政府采购等措施,推广应用新能源机动车,采取措施淘汰高排放机动车,按期禁售燃油汽车;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零排放区域,进入零排放区域的机动车须使用电动或氢燃料等零排放技术。
咸宁市全面深化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
近日,咸宁市发布了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深化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的通知,目标任务为:新建和生产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取得显著成效,矿山生态修复责任全面落实,基本建成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体系,形成“不再欠新账,加快还旧账”的矿山综合治理新局面。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基本完成关闭矿山生态修复。
上海进一步提升本市生活垃圾清运精细化管理水平
4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生活垃圾清运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至2021年9月底,建成与分类清运相适应的污水收集处理配套设施,实现垃圾残液集中收集、达标处置,各类冲洗废水规范排放,解决生活垃圾残液违规排放和作业车辆冲洗水污染环境问题。至2023年底,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体系建设,形成国内领先的收运转运体系和智能化监管体系,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体系实现技术领先、管理闭环、设施配套、作业规范。
浙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
近日,浙江省住建厅就《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23日。本方案目标到 2021 年底,高质量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科学确定治理布局、治理方式;到 2022 年,水环境功能重要地区和水环境容量较小地区等重点区域处理设施新建和改造基本完成。到2025 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达到 95%、力争达到100%,出水达标率力争达到95%,农户接户率不低于80%;到 2022 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达到100%,2023 年起实现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常态化全覆盖。
到 2022 年,创建 100 个省级“绿色处理设施”和 100 个“污水零直排村”和 100 个“绿色处理设施”试点;到2025 年,创建 500 个“绿色处理设施”和 500 个省级“污水零直排村”和 500 个“绿色处理设施”,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