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吴堡县委大会议室修缮工程,修缮面积约350平方米涉及室内外拆除、砌墙、装饰装修、电气、附属工程等。
标段划分:吴堡县委大会议室修缮工程,修缮面积约350平方米;依据工程建设内容及工程量,充分考虑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的要求,本项目拟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30日。
对投标人要求: 一、资质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公司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本次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领取招标文件时企业需提供下列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所有证件的复印件2份;①资质证书(副本);②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及年检报告;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建造师注册资格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⑤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⑥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
三、企业到场领取招标文件人员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场(提供有效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