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8日 16: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当晚,民警对男子陈某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结果为15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医院抽血备检鉴定,陈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75.4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案调查。
据悉,男子陈某并非初犯,他曾于2020年8月2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1月16日,陈某曾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于1月29日执行刑事拘留,现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此次“醉驾”属于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涉嫌犯罪,陈某面临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刘刚 吴礼秋 制作 吕慧乾 视频来源 大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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