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法制报报道:近日召开的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有关议案,废止了《郑州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条例》、《郑州市劳动监督检查条例》、《郑州市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和《郑州市劳动教养人员所外就医所外执行条例》4部地方性法规。
《郑州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条例》自1996年5月起施行。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公司法》等一系列法律,该条例现实工作中已不再适用。
《郑州市劳动教养人员所外就医所外执行条例》自1998年9月起施行,很多内容已不适应工作需要。(首席记者 李红 记者 郭跃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