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8时47分,通过电话,记者与“的姐”王某取得了联系。当时她刚离开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公共交通分局五大队,正在乘摩托车回家的路上。
记者问:“事情最终的处理结果是什么?”王“的姐”沮丧地说:“车暂时被扣下,还会有罚款,我该咋办呀?”“你怎么会想到在计价器上做手脚?有人教你吗?”
“没有人教我,原来见过人家弄,也就试着弄了一回。我现在心乱得很。我是个可怜女人,30来岁,一个人带着孩子在西安生活,孩子1岁时他爸就死了,我一人带着孩子生活了十多年。最近,我妈去世,我才从老家河南回来。”
她接着说:“我家是农村的,母亲治病欠下了一河滩的钱,在西安没有其他亲戚,就是我和孩子。我只能靠开车来维持生活,现在我还要还债。这次回来,开的车是托了朋友的朋友才找到的,一天加夜班有220元的任务。我今天是第一天开车,现在连车主都还不认识。”
“我后悔,我后悔死了。假如不后悔,我也不可能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跪地、磕头,我知道我错了!我的腿都磕烂了,头上也是大包。我只能说我是个苦命女人,我以后一定一定不会再有这事情。”本报记者刘兢
一个女人,满脸悔意地哭着,喊着,央求着,她知道她错了。给司机跪下了,给警察跪下了,甚至在记者面前,她也跪下了。她的确很可怜,但她也有她的错误。只是希望她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也希望其他“的哥”、“的姐”们别重蹈覆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