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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卡败诉 法官判定 “Klaw”商标属于耐克
发布时间:2020-04-24        浏览次数:2        返回列表

4月23日讯 据《TMZ》网站报道,快船球星卡哇伊-莱昂纳德在与耐克的“Klaw”商标版权案中败诉。

小卡之前是耐克品牌的代言人之一,前年他拒绝一份4年2200万美元的续约合同,和New Balance签约。

10个月前,小卡就其个人“Klaw”商标的版权向耐克提出诉讼,他声称,耐克未经他的同意,将亲手设计的标志用在耐克服装上,耐克还为该商标申请了版权。

在小卡的诉讼中,他声称是在2011年大学素描时想到了这个设计,最初版本是由他名字的首字母K、L以及2号球衣设计而成。他表示自己设计了这个LOGO,他就当拥有它的所有权。

耐克方面的说法是,公司在2014年与小卡合作推出了这一原创设计,并给后者提供了了多种设计概念和设计方案。

在周三的庭审中,法官认为耐克的设计是独立的知识产权,不同于早期小卡的草图。也就是说,小卡并不拥有其版权,因此法官驳回了小卡的起诉。

小卡的律师表示小卡对这个设计倾注了全部心血,对法官的判定感到失望。

(S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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