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黄晓伟

皮鞋DD

新闻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新闻中心 > 温州同盛房地产发布违法虚假广告被罚款20万元
新闻中心
温州同盛房地产发布违法虚假广告被罚款20万元
发布时间:2020-07-22        浏览次数:0        返回列表

  中国网财经7月21日讯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公布了《2020年上半年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温州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房地产违法广告案在列。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温州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楼盘宣传广告、楼书和宣传单等形式,发布含有“豪装电梯轿厢皆采用五星酒店精装修标准”“引入全球著名的NICO中央智能家居系统”“三分之二的土地都用来造园”等虚假内容的广告;另外,广告中含有“水头第一豪宅”“水头最好的房子”等内容。

  温州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20年3月,平阳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万元。

(责任编辑:韩艺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