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13日讯(记者 牛荷)日前,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江苏有来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发布违规广告,被罚款1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3月6日,海门市市场监管局对江苏有来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明,江苏有来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日起在苏宁易购平台开设了名为“江苏有来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网店销售医疗器械。网店内上架有名为“ Dimip得迈心血管超声治疗仪”的商品,在该产品页面上使用了“专业临床使用标明调脂效果与常规剂量降脂药物疗效相当,物理治疗无任何毒副作用,适合长期使用”、检测对比图表“患者检测患者的血脂检测报告证明‘心肝宝贝’的降血脂功能确切!其中甘油三脂下降近50%”、患者检验报告单标注“使用前2017年8月10日检测”、“使用后2017年11月20日检测”等内容用以宣传该医疗器械效果。
监管部门认为,该企业发布不当内容用于宣传其经营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其消除影响,并罚款1万元。
资料显示,江苏有来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2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俞春是持股100%的大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江苏有来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图(来源:天眼查)
(责任编辑:蒋柠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