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黄晓伟

皮鞋DD

新闻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新闻中心 > 汇通能源政府补助金额占净利润超10% 未及时披露被警示
新闻中心
汇通能源政府补助金额占净利润超10% 未及时披露被警示
发布时间:2020-09-28        浏览次数:2        返回列表

  9月21日,上海证监局披露对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2019年度收到政府补助483.18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日,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63.44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相关利润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公司未通过临时报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年报才对上述政府补助事项进行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和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八项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公司予以警示。(文/新浪财经 郝显)

  

(责任编辑: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