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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泽信息董事长与大股东累计占用公司资金6501万 被湖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发布时间:2021-08-12        浏览次数:0        返回列表

  8月10日,湖南证监局发布公告,对天泽信息(300209,股吧)及董事长肖四清、股东孙伯荣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2019年10月8日天泽信息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肖四清通过预付采购款的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001万元;2020年6月24日,大股东孙伯荣同样通过预付采购款的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500万元。两者先后合计占用天泽信息6501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事项没有经过天泽信息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也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号)第一条的相关规定。 

  湖南证监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天泽信息、肖四清、孙伯荣出具警示函。 

  值得注意的是,孙伯荣在2021年6月3日,就曾因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被湖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据悉,2019年3月25日,天泽信息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对深圳市有棵树股份有限公司99.99%股权的收购。 

  本次交易中,孙伯荣对天泽信息承诺,天泽信息下属公司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失后的净利润每年均不低于1.45亿元。 

  如果远江信息2018年度、2019年度任一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失后的净利润未达到上市公司承诺业绩的,孙伯荣应当以现金方式就低于上市公司承诺业绩的差额部分向天泽信息进行补偿。 

  事实上,远江信息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失后的净利润均未达到上市公司承诺业绩,但孙伯荣却迟迟未能履行业绩补偿。 

  天泽信息曾在6月18日就此发布公告称,孙伯荣的主要资产为所持天泽信息的股份。但截至公告披露日,孙伯荣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266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03%,占公司总股本的7.71%。由于质押比例过高,孙伯荣客观上存在无法足额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风险。

(责任编辑:韩艺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