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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跃医疗电动洗胃机“流量”不符合规定 被罚14.73万元
发布时间:2021-12-13        浏览次数:0        返回列表

  中国网财经12月13日讯(记者杜丁 见习记者安荻)日前,江苏省药监局发布一则关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002223,“鱼跃医疗”)的行政处罚信息。

  处罚信息显示,鱼跃医疗生产的电动洗胃机(注册证编号:苏械注准20172540154,型号、规格:7DI,批号:2102系列号02,产品编号:2102020005),经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医疗器械检定所检验,“流量”不符合规定。

  通报称,鱼跃医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该公司被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147304.50元。

  资料显示,鱼跃医疗成立于1998年10月22日,经营范围包括研发、制造和销售医疗器械产品及提供相关解决方案,于2008年04月18日上市。吴群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持股24.54%的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鱼跃医疗第一次涉及行政处罚事件。2018年7月31日,鱼跃医疗实际控制人吴光明(持股10.32%)因内幕交易“花王股份” 被罚2777.29万元;2019年01月28日,公司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被罚3万元;2016年06月02日,公司因虚假宣传被罚1.5万元;2014年12月08日,公司因存在欺骗性交易行为被罚3万元。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