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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收入、少缴增值税……“本宫的茶”偷税被罚款9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2-06-10        浏览次数:3        返回列表

  中国网财经6月9日讯(记者 钟文鑫)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消息,近日,“本宫的茶”关联公司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因偷税被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罚款。

  据了解,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取得加盟费等收入共5,278,370.80元(含税),上述收入未确认销售收入且未申报缴纳相关增值税和附加税费,未作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相关成本费用已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帐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上述隐瞒收入、少缴增值税174,825.24元和城市维护建设税7,639.21元的行为是偷税,偷税数额为182,464.45元。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决定,对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上述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少缴增值税罚款87,412.62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3,819.61元,合计罚款91,232.23元。

  天眼查显示,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2日,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徐驰。股权方面,广州江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本宫的茶官网显示,胡海泉为该品牌联合创始人。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责任编辑:蒋柠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