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庄越)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8月1日起苍南县率全省之先将低保、低边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力清单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苍南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进入新阶段。
据悉,本次审批权限改革遵循“三变三不变”原则,“三变”指的是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职责由审批和监督管理变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工作职责由审核变审核审批、救助金由县民政局发放变乡镇人民政府发放。“三不变”是指对象不变、政策不变、原则不变。具有明显改革成效的是精简了县民政局原需五个工作日的社会救助审批流程,乡镇人民政府在审核结束就可即时完成审批,提升救助效率,同时可避免以往群众遇到复杂救助难题时因信息不对等、沟通不全面,导致在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之间“两头跑、反复跑”,确保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救助,助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群众满意度。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加强监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构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建设与管理,及时核对并向乡镇反馈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社会救助规范化运行情况,对于有疑问、投诉举报或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要全部入户调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