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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男子社交网络发偷拍照犯寻衅滋事罪 获刑一年八个月
发布时间:2020-09-04        浏览次数:2        返回列表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云法宣)备受关注的“男生偷拍并羞辱女高中同学”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获悉,这起恶性事件有了判决结果。被告人高某鑫因犯寻衅滋事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白云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至4月期间,高某鑫未经被害人邓某、何某、周某、郭某等人同意,在偷拍的生活照、不雅照上配发羞辱、淫秽文字20余次,并通过社交平台公开发布,造成千余人关注、数百人点赞及转发的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高某鑫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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