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电商信息网!
  • 销售热线:4006000367
  • 移动版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直达手机版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浙江/温州市

会员级别:普通会员

企业类型:企业单位 ()

已  缴 纳:¥0.00 元保证金

我的勋章: [诚信档案]

在线客服:  

企业名片

电商信息网

微信客服
【温馨提示】来电请说明在【【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看到我们的,谢谢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站长
  • 电话:4006000367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新闻中心 > 5人通过互联网编造、散布疫情谣言 乌鲁木齐警方通报
新闻中心
5人通过互联网编造、散布疫情谣言 乌鲁木齐警方通报
发布时间:2020-09-12        浏览次数:4        返回列表

中新网9月12日电 12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对编造、散布疫情谣言案件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称,李某等5人通过互联网编造、散布疫情谣言信息,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分别予以治安拘留5日-10日、罚款200元-500元的处罚。

通报指出,近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发现李某等5人通过互联网编造、散布疫情谣言信息,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9月2日,李某(女,45岁,户籍所在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在互联网上编造、散布“新市区二宫那边有志愿者确诊了,开的商店小区又都封了”的谣言。

9月8日,杨某(女,27岁,户籍所在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通过互联网编造、散布“新华凌今日开业做核酸,又有X人确诊”的谣言。

9月9日,曹某(男,35岁,现住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编造、散布“今天下午新华凌市场发现X名确诊”的谣言。

9月10日,赵某某(男,34岁,户籍所在地: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通过互联网在同学朋友间编造、散布“天山区又确诊X例,经开区万达好像又有X例”的谣言。

9月11日,藏某(男,29岁,现住地: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通过互联网在同事中编造、散布“明天要封城了”的谣言。

通报称,上述人员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5名违法人员分别予以治安拘留5日-10日、罚款200元-500元的处罚。

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截图

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4006000367

在线客服

微信客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