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大众网记者从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淄博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已开始开展农村发证工作。截至目前,淄博市集体建设用地调查完成率94%、发证率36%,宅基地调查完成率99%、发证率41%,力争在今年底将全面完成。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土地征收征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等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奠定必要的产权基础。这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在征收土地中侵害农民权益问题,增强农民的土地权利意识,有利于耕地的保护。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副书记张兴忠说:“开展确权登记工作,可以使农民的土地财产明确化,并减少耕地转化为建筑用地的违法行为。”张兴忠介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
张兴忠说,淄博市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外业测量、调查工作现已基本结束,内业整理、数据建库和发证工作正在全力推进。“截至目前,全市集体建设用地调查完成率94%、发证率36%。全市宅基地调查完成率99%、发证率41%,力争在今年底将全面完成。”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王勇介绍,确权登记的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集体土地登记受理点申请集体土地登记、填写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资料。土地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对申请资料和地籍调查成果进行审核,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及初审意见。“在完成权属审核的基础上,以一个调查区域或一个村庄为单位,将该区域或村庄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权属审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内容按《土地登记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公告期为15天。”王勇说,公告期满无异议,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国土资源部门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
据了解,淄博市顺利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工作任务,并经过了国家及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和确认。在此次调查中,淄博市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覆盖全市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实现图、数、实地一致。
张兴忠介绍,在国家下达市级控制范围界线内,淄博市土地总面积5964.9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主要分布在北部平原地区,2度以下(平原地区)耕地2263070.7亩,占淄博市总耕地面积的71%,主要分布在桓台县455964.5亩和高青县793340.0亩。
此外,张兴忠说,淄博市位于25度以上的陡坡不稳定耕地18390.6亩,占市总耕地面积的1%,主要分布在淄川区10253.5亩和沂源县8137.1亩。“虽然淄博市总体耕地质量非常优秀,但是还是有部分耕地土壤贫瘠、靠天吃饭,需要根据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和耕地休养生息的总体安排逐步调整。”张兴忠说,淄博市耕地后备资源54591.2亩。
近几年,淄博市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部署,沿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组织方法、分类标准和技术流程,开展了年度变更调查,将成果逐年更新到了2013年度。按照国土部要求,每年的土地变更调查将作为一项年度的重要工作任务来完成,保持调查成果的全面性、真实性、现势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