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由财政部承担出资人职责,并由文化和旅游部主管的国家级演艺文化集团。其前身——中国歌舞团和东方歌舞团,是在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关怀下创建的新中国最负盛名的国家级艺术院团。传承弘扬几代艺术家积累形成的“对中外优秀文化的包容性、艺术表现的丰富性、与时俱进的时代性”的东方艺术精神和特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独特的艺术风格和艺术特色,表达中国情怀、彰显东方特色,努力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拥护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强的专业水平,具备适应岗位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届毕业生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学习的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生(学习期间无在职工作经历,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留学生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院校毕业。
(五)接收应届毕业生需符合文化和旅游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毕业生的接收要求,在校期间,业务水平突出或曾荣获过省部级以上专业比赛前三名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3)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经营、管理或创意工作,担任中级职称或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或具备同等资历。
(5)有从事舞台艺术、文化和旅游经营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3)具有数字媒体技术、新媒体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或动漫制作技术等相关专业背景。
(4)报考人员户口不限。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专业优异者,优先解决北京户口。
4.熟练操作相关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修养及文字编辑能力,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能独立完成原创内容稿件撰写和课题研究等工作。
5.报考人员户口不限。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专业优异者,优先解决北京户口。
2.应具有专业艺术院校声乐表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学生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院校毕业。
4.曾参加过国家级重大演出项目或国内外公认的高水平专业比赛获奖者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5.有能力胜任集团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能适应并接受各种演出环境及临时任务。
6.报考人员户口不限。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专业优异者,优先解决北京户口。
2.应具有专业艺术院校圆号演奏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学生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院校毕业。
4.曾参加过国家级重大演出项目或国内外公认的高水平专业比赛获奖者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5.有能力胜任集团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能适应并接受各种演出环境及临时任务。
2.应具有国内外专业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留学生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院校毕业。
5.有能力胜任集团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能适应各类视频拍摄,熟练使用视频剪辑设备及软件。
6.报考人员户口不限。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专业优异者,优先解决北京户口。
(5)熟悉对外形象的建立与宣传、与行业媒体的交流等工作,具有3年以上企划宣传相关工作经验。
(6)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执行力强,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接受挑战,善于沟通、组织、协调并能够胜任集团交办的各项任务。
(4)熟悉行业生产规律,善于品牌推广,具有3年以上营销、运作及项目策划工作经验。
(5)具有较强的媒体或新媒体(微博、微信等)文案撰写能力,熟悉网络化表达方式,能够独立完成项目策划及相关文案写作,根据项目需要策划运营并执行推广活动。
4.具备策划推进及组织协调重大运营计划、进行市场发展跟踪和策略调整的能力,具有10年以上策划制作从业经历。
(八)北京东方新大陆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下设子公司)总经理(1人)
5.熟悉并热爱演出行业,熟悉线.有文化企业管理工作和演出全产业链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一)请将个人简历及《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集团招聘邮箱()完成报名。报名登记表以“姓名—应聘岗位—学历—联系方式”为文件名,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学历—联系方式”,并附电子标准证件照。(报名登记表请登录我团官方网站下载)
1.报名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获奖证书和履历证明的扫描件,广播影视、影视后期编辑专业需提供相关作品或音像材料等。
2.报考声乐表演、器乐演奏岗位人员需提交本人演唱、演奏等视频材料进行初审。
3.请确保提交的视频、音频为本人演唱演奏。视频要求完整录制,时长10分钟以内,未经编辑处理,视频中伴奏不得超过1人,不得出现讲话或具有指向和提示意义的非演奏演唱类声音(器乐含校音),视频格式为MP4,音乐标准音为A=442hz,音频格式为MP3,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
4.请务必按照标准及要求进行视频及音频制作,保证画质及音质的清晰度,如不符合规定,将不予以审听。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4号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人力资源部408室(邮编:100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