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赵海峰!
  • 销售热线:86 0371 13838555762
  • 移动版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直达商品手机版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河南/郑州市

会员级别:普通会员

企业类型:企业单位 (制造商)

已  缴 纳:¥0.00 元保证金

我的勋章: [诚信档案]

在线客服:   

企业名片

赵海峰

微信客服
【温馨提示】来电请说明在【【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看到我们的,谢谢
新闻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新闻中心 > 重庆一被告人销售伪劣口罩被判刑并处“从业禁止”
新闻中心
重庆一被告人销售伪劣口罩被判刑并处“从业禁止”
发布时间:2020-03-26        浏览次数:2        返回列表

重庆一被告人销售伪劣口罩被判刑并处“从业禁止”

新华社重庆3月26日电(记者周闻韬)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近日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宣判一起销售伪劣口罩案,对原为医药行业从业人员的被告人江萍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4万元,同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医药行业相关职业。

法院经审理查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江萍从上家杨坤(另案处理)处订购大批量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口罩并对外销售,销售金额24.05万元,非法获利5.75万元。经专业机构检测,该批口罩过滤效率等指标不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属伪劣产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萍为牟取个人非法利益,无视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违背为人民健康负责、诚信可靠的从业准则,销售明知质量不合格的防护产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为预防再犯罪,应对其依法处以“从业禁止”。 【编辑:苑菁菁】

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