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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发文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20-03-27        浏览次数:2        返回列表

中新社北京3月27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发文,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

财政部27日介绍,项目储备是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安排、项目执行的基础和前提。未列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资金支持。中央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滚动管理。

财政部表示,支持推动生态环保项目抓紧实施,是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最直接的抓手。各地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推动建立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制度,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预算执行,尽快形成有效投资,避免“资金等项目”。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会同财政部负责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制度的建设、管理和完善。各地围绕本地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项目统筹谋划和投资论证,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及时组织项目申报。

中央财政安排以下转移支付中可形成实物工作量的资金预算,均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管理范围,具体包括: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地方应对疫情防控安排的资金项目,可适当简化项目立项、入库审批程序。(完) 【编辑:李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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