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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发布修订后的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28        浏览次数:2        返回列表

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记者魏玉坤)记者27日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获悉,为进一步指导船舶和船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做好防范疫情境外输入和保障航运生产秩序,保护在船船员、乘客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当日发布修订后的《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2.0)》。

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指南参考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海事组织关于船舶防控新冠肺炎的相关指南文件,结合航运公司关于船舶疫情防控的实践经验,旨在为船舶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提供建议,并为船员个人防护提供指导。

指南明确,航运公司应当建立船舶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管理计划,包括船上隔离计划,指导船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由船长担任组长、船上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完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监督船上所有人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在境外疫情防范方面,指南要求,船舶在境外港口靠泊作业的,应当根据航运公司提供的疫情高、中、低风险国家和地区名单以及相关港口的信息和防控要求,制定相应防控措施;船舶在抵达国外港口检疫锚地后,应当立即通过船舶代理通知拟靠泊港口检疫部门,在检疫未完成前,禁止其他人员上下船;在港口检疫部门发现船上有确诊病例、疑似病员、密切接触者、有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者,船舶可能会被视为受感染船舶的情况下,船舶应当积极配合港口检疫部门的工作。 【编辑:郭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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