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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超7.8亿!南宁一“套路贷”涉黑团伙终受审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次数:0        返回列表

10月7日上午,南宁市中院开庭审理备受关注的张明等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该案系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案情重大复杂,涉及罪名较多。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以来,被告人张明通过笼络同乡、纠集同道等方式,逐步建立起以张明为组织、领导者,黄凯、李海为积极参加者,李浪、李香运、张飞武、冯光安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人数较多。该组织通过经营海鲜城、咖啡厅,开设赌场,实施“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获取犯罪资本,涉案金额逾人民币7.8亿元,并为成员发放工资奖金、提供房产车辆等,以此豢养组织成员。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确立了在南宁市一定区域的非法影响力。张明直接或者指使组织成员实施诈骗8起,数额特别巨大;敲诈勒索3起,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寻衅滋事4起,情节恶劣;开设赌场1起;使用暴力、威胁或者“软暴力”手段非法讨债、扰乱经营秩序和社会秩序等违法活动多起,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追究张明等7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将根据公诉机关指控的违法犯罪事实逐个展开调查、举证,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质证和辩论。

本次庭审预计持续4天,将择期宣判。(总台央视记者 刘畅 李傲 李玟卓)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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