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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上调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每人每月增加224元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次数:0        返回列表

中新网西宁10月9日电 (孙睿)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9日对外发布,该省上调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每人每月增加224元。

据介绍,经青海省政府同意,青海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该省工伤保险待遇,这是青海省自2007年以来第11次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本次调整主要调整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一至六级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224元;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调整后实际领取低于每人每月1148元的,调整到每人每月1148元。

同时,还确定了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计发基数。2020年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继续按照2018年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378元为基数计发。(完) 【编辑:郭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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