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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黄光富、刘文志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0-10-10        浏览次数:0        返回列表

中新网昆明10月10日电 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丽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分别对黄光富、刘文志决定逮捕。

云南省丽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黄光富(正处级)涉嫌受贿、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由丽江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丽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非法持有弹药罪对黄光富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刘文志(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丽江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丽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文志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完)

  【编辑:姜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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