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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十一”期间批发零售业日均销售收入同比增14.1%
发布时间:2020-10-10        浏览次数:0        返回列表

国家税务总局9日发布的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十一”8天长假期间,我国批发零售业日均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4.1%。其中,体育用品及器材同比增长114.6%,汽车二手车同比增长58.7%,建材装饰材料等耐用品消费同比增长45.4%,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消费同比增长33.6%,家具消费同比增长32%。

数据显示,实物消费市场交易持续活跃,餐饮住宿和旅游等服务消费快速反弹。10月1日至8日,我国餐饮住宿日均销售收入增长12.7%;旅游服务日均销售收入恢复至去年同期的69.8%,比“五一”假日期间高33.9个百分点。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居民的消费复苏态势,显示了中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及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释放的蓬勃动能。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挖掘税收大数据价值,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服务举措,为广大市场主体营造更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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