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赵海峰!
  • 销售热线:86 0371 13838555762
  • 移动版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直达商品手机版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河南/郑州市

会员级别:普通会员

企业类型:企业单位 (制造商)

已  缴 纳:¥0.00 元保证金

我的勋章: [诚信档案]

在线客服:   

企业名片

赵海峰

微信客服
【温馨提示】来电请说明在【【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看到我们的,谢谢
新闻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新闻中心 > 重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污水实现100%达标排放
新闻中心
重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污水实现100%达标排放
发布时间:2020-03-31        浏览次数:1        返回列表

中新网重庆3月31日电 (记者 韩璐)记者31日从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获悉,截至3月30日,重庆市医疗污水处理严格落实消毒措施,实现100%达标排放,未发生一例因医疗污水引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扩散事件。

据了解,医疗污水不等同于一般污水,污水来源及成分复杂,甚至含有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等,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不经有效处理会成为一条疫病扩散的重要途径和严重污染环境。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庆4所定点救治医院以及48家定点医院产生的传染病污水每天大约3500吨。”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处副处长刘亮晴介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庆市卫生健康委按照风险控制、无害化原则,重点分类指导督促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临时隔离场所对污水和废弃物进行集中收集杀菌消毒达标后,再统一排入重庆市政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比如,针对定点医院尤其是重庆4家集中救治医院,重点通过加强消毒剂量和投药频次、加强排水监测频率、加强设施设备巡检等方式有效保障污水处理;针对临时隔离点或隔离病区,因地制宜增加感染性污水处理设备、建设临时性污水处理罐(箱),采取加氯、过氧乙酸等措施进行强化消毒。”刘亮晴说。

据了解,疫情期间,重庆要求全市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等要求,开展污水处理取样和监测工作,加大监测频率和抽检次数。接诊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患者的医疗机构(特别是集中救治定点医院)必须监测总余氯及pH两项指标。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先后组织开展4次督查指导,重点对4家集中救治医院、48家定点医院以及设置预检分诊的1717家医疗机构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处置医疗废水废物,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刘亮晴说,重庆市疾控中心、重庆市卫生健康执法队、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等机构也不定期的开展抽查抽检。 【编辑:梁静】

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