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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公安局原局长涉黑 一审被判无期
发布时间:2020-11-12        浏览次数:0        返回列表

中新网锡林郭勒11月12日电 (记者 张林虎)1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夏景魁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该院公开宣判,夏景魁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1968年出生的夏景魁是河北宁晋县人,仕途一直在包头市公安局,有着30余年的从警经历。

1988年起,夏景魁从昆都仑区公安分局的一名普通民警干起,用14年的时间官至昆都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2008年,夏景魁任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治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处级)。

2019年3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管辖,二连浩特市纪委监委对夏景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同年9月,夏景魁被“双开”。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0年以来,以夏景魁为首,以樊瑞刚、窦金彪、于洋等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包头逐渐形成并发展成熟,长期在包头等地实施盗窃、高利放贷、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牟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在一定区域、行业内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共实施犯罪案件20起,该组织共涉及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14项罪名。

最终,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项罪名判决首犯夏景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另外15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6名其他犯罪人员判处无期徒刑至1年1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刑罚。(完)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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