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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换人生28年”案一审宣判 医院共赔偿76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0-12-08        浏览次数:0        返回列表
“错换人生28年”案一审宣判 医院共赔偿76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8日 08: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解说】12月7日,备受关注的“错换人生28年”案一审,在河南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宣判:认定被告医院存在过错,原告当事人及父母共获赔逾76万元(人民币)。

【解说】今年28岁的青年姚策确诊肝癌,其母许女士决定割肝救子,不料多次检查发现姚策并非是其亲生儿子。后经证实,28年前(1992年),因许女士当年生产的开封医专第二附属医院(现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工作失误,造成两名产妇错抱孩子。2020年4月以来,姚策病情严重,与医院协商未果后,其家人提起诉讼。

【解说】今年9月,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错换人生28年”案。当事人姚策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270余万元。

【解说】近三个月后,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姚策、郭某某、杜某某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案一审公开宣判。

【解说】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赔偿郭某某、杜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赔偿杜某某因寻亲支付的交通费用1193.5元;赔偿郭某某误工费6400元。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61312.94元(已给付100000元,尚需给付261312.94元)。

【同期】原告代理律师 周兆成

从现有查明的实事中,也认定了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在早期诊疗行为中缺少规范,同时在当年的一个诊疗要求中,也存在过错。最终法院因此也认定,医院对姚策存在过错。但是由于该案事发久远,同时加上由肝炎到肝癌演变的过程中有多种因素造成,法院也实事求是的,对这个过错的责任比例做了一个划分,从而支持原告方60%诉请,所以我们也是非常认可的。

【解说】对于一审判决,原、被告双方是否上诉,记者暂未得到明确答复。对于事件后续将持续关注。

李超庆 赵民强 河南报道

责任编辑:【张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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