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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飞机上提供问题食品谁担责?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
发布时间:2020-12-09        浏览次数:3        返回列表

中新网12月9日电 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食品安全民事纠纷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介绍,《解释》中明确了公共交通运输中的食品安全责任承担主体:公共交通运输的承运人向旅客提供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旅客有权主张承运人承担作为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的赔偿责任,并明确不论是免费提供还是有偿提供,承运人均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的安全性,不得以食品是免费提供为由进行抗辩。

【编辑:李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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