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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列清单
发布时间:2020-12-15        浏览次数:1        返回列表

中新网太原12月15日电 (杨静)规范微信群、规范精减各类报表填写工作……记者15日从山西省委获悉,该省发布《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文件,详细列出21条减负事项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统筹规范教师管理事项、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及相关报表填写事项、规范中小学教师借调事项等方面作出规定,全面减轻中小学教师教师非教学任务负担,为教师教学创造良好环境。

在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方面,山西省明确提出,严禁各部门组织实施未经审批报备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严禁各级教育部门擅自开展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严禁重复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上报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数据、材料。

文件提到,严禁在面向中小学校和教师的各类微信公众号、工作群、政务App上滥发通知消息、随意安排工作任务;严禁安排中小学教师参与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网上投票、点赞、答题、知识竞赛、宣传等活动,临时工作群要在任务完成后立即解散。

同时,该省严禁强制要求中小学教师填写班主任家访记录、例会记录等材料,不强制要求老师到每个学生家里进行家访,不得规定教师撰写政治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的具体次数及字数;严格控制中小学教师在校工作时间,不得随意安排教师承担与本人学科教学和教育教学任务无关的其他任务。

此外,山西省还提出,要严格规范精减各类报表填写工作;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不得随意安排教师走出校园承担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任务等。同时,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严格精简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完)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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