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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金水法院回应“9岁女童成老赖”事件:我们错了
发布时间:2020-12-16        浏览次数:1        返回列表

中新网郑州12月16日电 (记者 刘鹏)针对近日备受关注的“9岁女孩因无力偿还父债被限制高消费”一事,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16日发布致歉声明称,“我们错了。”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是错误的,法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

据此前公开报道显示,2012年,女童陈某的父亲因赌博欠下高利贷,想卖房还债,但被陈某的母亲、外婆拒绝。女童父亲遂将二人杀害,把房以69万余元卖给了王某。王某支付55万元后拿到钥匙并出租,未办理过户。2015年,郑州市中院开始执行民事赔偿判决,对该房产予以查封。2018年,王某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归还购房款,得到法院支持。因女童陈某无力偿还55万元,法院对其发布限制消费令。

近几日来,“9岁女童成老赖”的话题持续引发舆论热议。

针对此事,涉事法院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16日发布致歉声明称,近日,该院执行人员对一名9岁儿童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引发广大网友高度关注。该院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查,现在,郑重地对大家说一声:“我们错了!”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法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法院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和网友诚恳道歉!

金水法院声明还称,儿童健康成长高于一切!法院个别执行人员机械司法,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汲取教训,正确理解立法和司法解释精神,牢固树立审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放在最优先的位置,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司法目标,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完) 【编辑: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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