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赵海峰!
  • 销售热线:86 0371 13838555762
  • 移动版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直达商品手机版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河南/郑州市

会员级别:普通会员

企业类型:企业单位 (制造商)

已  缴 纳:¥0.00 元保证金

我的勋章: [诚信档案]

在线客服:   

企业名片

赵海峰

微信客服
【温馨提示】来电请说明在【【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看到我们的,谢谢
新闻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新闻中心 > 财政部出台管理办法 按市场化原则发行地方债
新闻中心
财政部出台管理办法 按市场化原则发行地方债
发布时间:2020-12-19        浏览次数:1        返回列表

财政部出台管理办法 按市场化原则发行地方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讯(记者 曾金华)12月18日,财政部发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债券发行额度和期限、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债券发行与托管等方面规范地方债发行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新规明确,地方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信用评级机构及其他相关主体,应当按照市场化、规范化原则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相关工作。

《管理办法》明确,地方政府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其中,一般债券是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管理办法》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及时支付债券本息,维护政府信誉。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跟踪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收益与融资规模相平衡的有关要求,保障债券还本付息,防范专项债券偿付风险。

在发行额度方面,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新增债券、再融资债券、置换债券发行规模不得超过财政部下达的当年本地区对应类别的债券限额或发行规模上限。 【编辑:苑菁菁】

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