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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通报武汉刑释人员进京事件:不追究黄某英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0-03-22        浏览次数:2        返回列表

中新网3月22日电 据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官方微博消息,3月2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十八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武汉刑满释放人员黄某英进京事件”相关情况。目前,黄某英(女,61岁)经地坛医院治疗,于3月15日治愈出院,鉴于黄某英长期在监狱服刑,不了解北京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措施,且返京后居家未外出,未造成感染他人的风险,公安机关决定对其不追究法律责任。

通报称,目前,黄某英(女,61岁)经地坛医院治疗,于3月15日治愈出院,正在集中观察,覃某(黄某英之女,37岁)、杨某益(覃某前夫,36岁)经14天隔离观察后,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经过调查,杨某益、覃某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杨某益自武汉返京后仍出入公共场所,覃某未主动向社区报告,隐瞒与杨某益一同前往武汉接回其母亲的事实。

3月2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东城公安分局给予杨某益行政拘留处罚,给予覃某治安警告处罚。鉴于黄某英长期在监狱服刑,不了解北京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措施,且返京后居家未外出,未造成感染他人的风险,公安机关决定对其不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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