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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即使父母同意也不能给未成年人文身
发布时间:2022-06-13        浏览次数:0        返回列表

中新财经6月13日电 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儿童福利司6月10日在答复网民关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一些疑问时明确,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文身已明显超出未成年人的理解和理性判断范围,应予以特殊保护、优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即使父母同意许可也依然不能提供文身服务。父母自己经营的文身店也不能给自己孩子文身。对文身服务提供者追究责任,要依据不同个案,根据有关办法及程序办理。(完)

图自民政部网站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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