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玉环市公安局网安大队联合玉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巡查中发现,辖区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门户网站存在安全漏洞未及时处理、色情网站入侵等问题。于是,民警立即对该公司开展调查,发现该公司位于玉城街道冷水潭村,主要经营技术网络开发、技术咨询、广告设计等服务项目。随后,民警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在询问过程中,民警了解到,该公司是一家刚起步的网络公司,公司员工仅5人,由于负责人缺乏维护网站的意识,没有设立专人分管网站的日常维护,日常维护网站的次数过少,导致未及时发现网站存在的漏洞。当民警询问到是否了解网站需要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时,公司负责人脸上写满了问号,接连摇头。就这样,使得企业在移动互联网上长时间处在“裸跑”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59条的规定,警方对该公司作出责令相关负责人限期整改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督促该公司尽快处置漏洞、严格落实网络防护义务。
网络安全状态对整个社会的安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因此各企业在设立企业门户网站时,要建立相关网络防护措施,对网站进行定期维护,切勿轻视网络安全,否则将会面临一定的行政处罚。(陈紫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