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了《2001年人类发展报告》,这是自1990年首次发布该项报告以来的第12期。本期《人类发展报告》如同以往的报告一样,以全球人类发展为阐述对象,通过人类发展指数(HDI)对各国人类发展的相对水平进行比较。本年度中国的HDI在162个国家中排名第87位,居世界中等水平。按照《人类发展报告》的惯例,每期报告都设立一个特定的主题,探讨与促进全球人类发展有关的重大问题。本年度报告的主题是“让新技术为人类发展服务”,着重讨论人类如何创造并利用科学技术,特别是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提高生活质量,促进人类的发展的问题。它指出:目前,“发展”界和“技术”界之间还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关系,技术的拥护者往往很少考虑发展的现实状况和需求,从事人类发展事业的人们则可能因为不能有效地利用新技术带来的机会而使穷国和贫困人口丧失发展机遇;在网络时代,任何国家如果不能有效地利用技术,就可能落后,以至在全球经济中被排斥;随着因特网、农业生物技术的进展和新型药物进入市场,现在是让技术和发展携手共进的时候了。所有国家、即使是最贫穷的国家,都必须实施鼓励创新的政策。为了帮助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随着技术创新的步伐及时调整有关利用新技术促进发展的政策和技术战略,本年度报告第一次发表了“技术成就指数(TAI)”。
1.技术成就指数的设计思路和指标构成。从人类发展研究的宗旨出发,TAI的设计者强调这一综合指标衡量的是各国创造、应用和每一位公民享受技术成就的程度(或可能性),而不是国家在科技发展方面的努力和投入;它不是要评出哪个国家在全球技术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而是着重于一个国家作为整体参与创造和利用技术的情况。TAI的研究者认为,一个国家的技术成就包含十分广泛和复杂的内容,技术成就指数或者其他任何指数都不可能无遗漏地反映国家技术发展的各个方面。同时,技术创造、传播和应用的许多方面也难以量化,或者很难找到可靠的数据来充分反映。因此,经过反复比较和系统设计之后,确立了一个相对简单、可靠,又能为研究发展问题服务的综合指数评价体系。
TAI的指标设计一方面考虑了处于不同发展水平上的国家所共同关心的内容,另一方面也特别注意发展中国家制定技术战略时需要考虑的重要指标。TAI着重评价各国4个方面的能力,即技术创造、新兴技术应用、传统技术应用和人的技能培养。
(1)创造新技术的能力。这是最高水平的技术能力。不是所有国家都一定要处于全球技术发展的前沿,但所有国家不论贫富,都需要技术创新能力,因为即使是对产品或工艺进行改造使之适应本地条件和生产力水平也需要具备技术创新的能力。在缺乏完善的指标和数据的情况下,TAI采用两个指标描述一个社会的创新水平。一个是国内人均发明专利授权量,反映当前发明活动的水平,另一个是人均技术使用费和许可费外汇收入(简称技术使用费),反映过去成功创新中目前仍然有用、并具有国际市场价值的一部分存量。
(2)新兴技术的扩散。为了从网络时代带来的机遇中受益,各国都必须应用创新成果。这一方面的两个指标是因特网的扩散(人均因特网主机数)和高、中技术产品占全部货物出口的比重。
(3)传统技术的扩散。网络时代的发展机遇离不开传统技术的应用。传统技术的广泛扩散是新技术应用的前提条件。这里选用的两个指标是人均电话数(包括固定和移动电话)和人均用电量。无论是应用新技术或是其他方面的人类活动都要用到这两项技术。电话和电力使用对于工业化初期的技术发展很重要,而在较为高级的阶段其增量的重要性不突出,例如印度需要大力推广电话和电力网,使全体国民都能参与技术革命,而日本和瑞典则已超越这个阶段。因此这两个指标的数值采用对数计算,并以OECD国家的平均值作为最大值。用对数计算可以保证随着指标值的增加,它对指数值的贡献会下降。
(4)人的技能。劳动者拥有足够的技能对于保持国家的技术活力是至关重要的。新技术的创造和使用都需要以充足的具有较高技能的劳动力为前提。当代技术发展要求劳动者具备适应能力,即能够掌握源源不断的新技术。这种能力的基础是培养认知能力及自然科学和数学能力的基础教育。TAI采用两个指标来反映创造和吸收创新成果的能力:15岁以上人口接受正规教育的平均年数和高等学校自然科学、数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在校生占入学年龄组人口比重。最好能建立职业培训指标,但是因为没有数据只能放弃。
在这8个指标中,有7个属于人均指标,1个比重指标,没有总量指标。可以看出TAI的指标构成精炼,继承了人类发展报告指数构建的一贯风格。在指标的选择上特别注意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和连续性,对于数据获取困难的指标宁肯舍弃不用。TAI的计算方法也力求简捷实用。这样一项指数一旦建立,就比较容易做到长期连续使用。
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2001》对能够得到有关数据的72个国家(地区)按TAI进行了评比排序,结果揭示出各国技术发展水平巨大的差距。位列榜首的国家是芬兰,TAI达到0.744,而倒数第一的莫桑比克TAI仅为0.066。报告将这些国家分为4组:
(1)技术领先者。TAI大于0.5的国家共有18个,这一组被称为“技术领先者”。这组国家处于技术创新的最前沿,它们具有自主持续创新能力,在技术创造、扩散和技能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就。继芬兰之后,美国、瑞典和日本分列第2-4名。韩国和新加坡是这一组里引人注目的两个国家,分别列第5和第10位。
(2)潜在的技术领先者。TAI在0.35~0.49之间的国家(地区)共19个,被称为“潜在领先者”。这一组国家和地区在人的技能指标方面与“技术领先”组相仿,传统技术扩散也较为广泛,但创新比较少。例如,中国香港特区每千人拥有电线部,超过了“技术领先组”中的大多数国家,人均电力消费也达到第一组的平均水平,但是技术创新指标很低,每百万人口专利数只有6件,新兴技术传播指标也明显低于“技术领先”国家。中国香港特区和马来西亚列TAI排位分别为第24和30位,在这一组列第6和12位。
(3)技术的积极采用者。这一组共有26个国家,TAI在0.20~0.34之间,被称为“技术的积极采用者”。这组国家积极采用新技术,大多有重要的高技术产业和技术中心,但传统技术的扩散缓慢并且不够普遍。中国TAI分值为0.299,排名列第45位,在第3组中排在第8位,前面有南非、泰国、巴西、菲律宾等7个国家。印度是这一组的最后一名。
从单个指标的比较来看,对中国总排名做出积极贡献的指标有4个:发明专利、技术使用费、中高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和平均受教育时间,分别排第36、44.28和42位。其中,中高技术产品出口指标领先作用明显,对于中国在指标排序所起的积极作用最大。低于中国总体排名的分项指标也是4个:人均上网计算机数、电话普及率、人均用电量和高校在校生比重,分别列第59、51.52和56位。从指标分析来看,中国的技术创造指标的排名好于技术的扩散应用指标。人的技能指标既表示对技术创新的潜在投入能力,也反映技术创新成果对提升社会教育水平的积极影响。我国高等教育普及指标在各项中比较落后,对整体排名的负面影响较大。中国人口平均受教育时间指标国际排名第42位,虽然好于高等教育比重指标,但与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技术落后者。最后一组共有9个国家,TAI低于0.20,被称为“掉队者”。这组国家在技术扩散和技能培养方面落后很远,很大一部分人口还未能从传统技术的扩散中受益。
2.中国的技术发展地位。该报告引用《在线个技术创新中心的分布,美国1:3个,英国4个,德国3个,中国拥有台北、新竹、香港三个中心,但大陆无一入选。
报告还提到中国2000年的技术创新,每百万人口本国居民授予专利数只有1件,美国为289件,日本为994件;每千人中国因特网用户只有0.1,美国为79.1,日本为49.0;每千人专利与许可费中国仅仅有0.1美元,而美国为130美元,日本为64.6美元。
从技术扩散方面看,中国中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总出口比重为39.0%,其中高技术占21%,在世界高技术出口额排名中位居第10位,比1990年增长14.65倍,但是只相当于美国的19:4%。研究与开发费用占GDP比重为0.7%,明显低于发达国家2.3%的水平。
报告中的数据显示,中国的信息与通讯技术发展很快。根据世界银行统计,1990年,中国每千人电线线;但是每千人因特网只有0.1个用户。这些指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999年世界每千人电话主线线线个。
中国的TAl分值为0.299,排名列第45位,基本反映了我国技术发展处于世界中等水平的现状。把广阔落后农村地区的人口考虑在内,我国的平均技术水平不仅与发达国家如芬兰(0.744)、美国(0.733)、日本(0.703)等存在巨大差距,而且也和以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主体的“潜在技术领先者”如西班牙(0.481)、意大利(0.471)、捷克(0.465)等存在一定差距。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马来西亚(0.396)、墨西哥(0.389)、阿根廷(0.381)等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技术水平优于我国,也已经进入“潜在技术领先者”的行列。
按照技术成就指数的评价,中国属于“技术的积极采用者”之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积极引入国外资金的同时,大量引进先进技术,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提高了主要产业的技术水平,对于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小:目前,我国多数产业的主体技术来源于国外,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科技的持续创新缺乏后劲已经成为进一步提高产业竞争能力的主要瓶颈之一。国际对比研究显示,研究开发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R&D/GDP)小于1%的国家,基本处于技术引进与应用层次。具有强大的引进、消化、吸收能力的中等发达国家的R&D/GDP指标一般在1.5%以上。而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发达国家的R&D/GDP指标全部在2%以上。1999年我国的R&D/GDP指标为0.83%,大体与技术成就指数“积极的技术采用者”的评价相吻合。根据国家“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科技发展目标,到2005年我国的R&D/GDP将达到1.5%,这必将推动我国的整体技术水平跨上一个新台阶。
尽管“技术成就指数”采用了不利于大国的评价体系,但是根据TAI的评价结果,我国的平均技术水平在参评的发展中国家中仍然位居前列,大约在15名之内。在“积极的技术应用国家”中列第8位。以较具可比性的巴西、中国和印度3个发展中大国的数据进行比较,巴西(0.311)总排名第43位,印度(0.201)总排名第63位,这个评价结果大体反映了我国的技术发展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的实际状况。
从TAI指标评价结果来看,我国的技术扩散应用指标不如技术创造指标的排名,特别是反映高素质劳动力培养和技术传播能力的高等教育及通讯设施的普及方面与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我国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关键在于劳动者素质的不断提高,只有通过多种教育培训方式、完善的技术传播体系和大量的技术普及活动才能将劳动者与现代技术紧密地联系起来。对于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而言,努力提高劳动者的知识及技能水平和整体素质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第一要务。
1.《洛桑报告》。从1994年起,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研究院每年发表一期《国际竞争力报告》,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竞争力进行分析评价,并排出名次。纳入该报告评价范围的国家和地区保持在近50个。
《洛桑报告》认为,国家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是两个互相依存的概念。不能把国家竞争力简化为GDP和生产率。企业都是在各自国家特定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中运作,政治、文化、教育和经济等各个层面的状况都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因此国家之间的竞争也要体现在为企业营造有利于不断提高国内和国际竞争力的环境,包括有效的结构、体制和政策。《洛桑报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进行各国国际竞争力的比较和分析。从这一基本思想出发,它构筑了一个庞大的指标体系,将影响竞争力的内在要素分为8个大类,每一要素又分解为几十个单项指标。科技要素作为8大要素之一,其构成指标主要是围绕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而选取的,以强调企业在国家竞争力中的核心地位,这对于我们理解现代科技竞争力的内涵具有启示和警醒的意义。
2001年度《洛桑报告》对沿用多年的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较大改动,将原来的8大竞争力投入要素(国内经济、国际化、政府管理、金融环境、基础设施、企业管理、科学技术、国民素质)归并成4大要素(经济发展、政府效率、企业效率、基础设施);原来构成科学技术要素的基本指标共26个,2001年度报告将其中大部分(21个)作为“科学基础设施”并入“基础设施”要素,与原有的“技术基础设施”等并列为二级要素。
在2000年排序中,削弱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因素,依次为基础设施、金融、管理、国际化程度;增强我国竞争力的因素,依次为政府管理、国内经济、科学技术、国民素质。
2001年度《洛桑报告》中“科学技术设施”的21项科技要素指标的综合排序,中国列第26位,与历年的评价结果相当,在49个参评国家中居中等水平。
与联合国的“技术成就指数”不同,《洛桑报告》的指标体系围绕科技创新的投入与产出,以及科技创新能力的多种要素进行综合评价,其指标数量和评价内涵均比“技术成就指数”更为复杂。为了便于对“技术成就指数”和《洛桑报告》的评价排序结果进行比较,对两个体系都进行同样本归一化处理,将最低排名计为第100位,中国在TAI系统中的排名相当于第62位,而在2000年度《洛桑报告》的评价系统中列第60位。考虑到后者采用了一定数量的总量指标因素,应该说两个系统评价的结论具有较强的一致性,中国的技术发展水平大致居于中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