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科技厅委托,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科技系统下放行政审批管理事项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政〔2012〕245号)以及《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6〕88号)有关规定,经绍兴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评估,各区、县(市)交叉检查等程序,厦门盛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初步认定419家企业符合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现将拟认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深圳市伟艺时尚礼品有限公司。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绍兴市科技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应有清楚的表述,并需提供事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