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10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的议案》。2020年1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事项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并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的议案》。公司收购上海慧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慧罄”)持有的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唐普华”)22%股权,支付对价5,676万元。门禁考勤、对讲器材及系统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信唐普华7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关于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协议约定事项,信唐普华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信唐普华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已将全部股权转让款5,676万元支付至交易对手方上海慧罄账户,其中27,989,493.37元(含利息收入)超募资金通过公司超募资金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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