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科技新闻采编!
  • 销售热线:40006000367
  • 移动版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直达商品手机版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河北

会员级别:普通会员

企业类型:企业单位 ()

已  缴 纳:¥0.00 元保证金

我的勋章: [诚信档案]

在线客服:  

企业名片

科技新闻采编

微信客服
【温馨提示】来电请说明在【【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看到我们的,谢谢
新闻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新闻中心 >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斯洛伐克2021—2023年科技交流项目的通知
新闻中心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斯洛伐克2021—2023年科技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0        浏览次数:4        返回列表

  原标题: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斯洛伐克2021—2023年科技交流项目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及《中华人民和共国和斯洛伐克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八届例会议定书》,中斯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拟于2021年4月19日—6月21日征集2021—2023年科技交流项目。

  1.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

  3.对于被列入2021—2023年度的科技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1.中国科技部和斯洛伐克教育科研体育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斯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中方项目申报通过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网址为。申报单位在管理平台注册帐号,经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后,可进行项目申报(具体线上申报流程见附件)。

  3.组织推荐部门可联系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申请帐号,登录后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中方将适时通过管理平台发送“项目执行通知”至组织推荐部门及申报单位。

  对于批准立项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中方项目资助标准约8万元,具体资助额度将在立项后通知。项目经费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接待外方来华食宿费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中国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斯洛伐克教育科研体育部欧洲和国际科学政策司 Andrea Dankova女士

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