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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新闻中心 > 《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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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印发
发布时间:2021-12-23        浏览次数:0        返回列表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统筹规划与规范管理,部署做好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

  《通知》强调,高校要严格按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围绕国家发展战略、行业人才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优势学科专业和办学条件,科学合理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

  《通知》对进一步加强专业设置规划统筹、监督管理提出相关要求。高校要科学合理做好专业设置规划,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国家开放大学、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要加强本地区(系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规划和统筹管理。高校应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定期对已开设专业进行检查评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对违规办学情况严重的高校应取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资格。教育部将加大对各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评议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工作检查力度,对于责任履行不到位或登记备案的专业点普遍不符合要求的省份根据情况减少或暂停全省专业点新增。

  《通知》同时对2022年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进行了部署。高校于2022年1月31日前提交拟招生专业信息,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省级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将分别按照相应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地区(系统)专业信息进行汇总提交,教育部将于2022年5月31日前公布备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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