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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可按网上预审意见修改后继续提交预审
发布时间:2021-12-25        浏览次数:2        返回列表

  小伙伴们2022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的申报开始啦。为支持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根据《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7〕8号)和《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19〕13号)有关规定,自12月17日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始受理2022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的申报,现将申报指南予以发布(附件1)。四咨询电线.申报咨询电线、;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82821670-875、82821670;市服务贸易协会 23962074、;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 25616558、22271337;市工艺礼品行业协会 83040050、83040090;市纺织行业协会 25351146;市钟表行业协会 82949451、82949116;市内衣行业协会 89636686;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26016044-821;市电子装备产业协会 82509342;市家具

  为支持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根据《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7〕8号)和《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19〕13号)有关规定,自12月17日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始受理2022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的申报,现将申报指南予以发布(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鼓励支持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为开拓国内外市场参加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项目,对其参展项目所发生的展位费给予资助。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31日17: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月7日17:00(注: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3.补正材料受理时限: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请;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被退回修改的,可按网上预审意见修改后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2022年1月5日晚12点。

  4.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1.同一企业年度内该项目在系统中只能申报一次。对于重复、分拆申报的,只选用申报金额最大的材料作为该企业该项目的申报材料。

  3.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被退回修改的,可按网上预审意见修改后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2022年1月5日晚12点。

  4.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材料需提前预约。预约指南:“i深圳”APP或关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或【预约取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疫情期间,请按照预约时段,错峰提交材料。

  为促进民营及中小企业规范发展,提升民营及中小企业市场拓展能力,推动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鼓励支持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为开拓国内外市场参加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项目,对其参展项目所发生的展位费给予资助。

  (二)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经贸信息规〔2017〕8号)。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限制。

  (三)项目单位参加的列入《2022年深圳市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目录》内的展位费用累计不低于2万元。

  (五)对申请书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守法经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未重复申报项目,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深圳市社会信用系统上信用记录良好。

  (二)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12月17日-31日17:00。(三)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1. 同一企业年度内该项目在系统中只能申报一次。对于重复、分拆申报的,只选用申报金额最大的材料作为该企业该项目的申报材料。

  3. 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请;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被退回修改的,可按网上预审意见修改后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2022年1月5日晚12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布指南——申请单位网上申请——申请单位市行政服务大厅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初审——专项审计——拟定资助计划——社会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资助计划——申请单位提交拨付资金有关资料——拨付资助资金。

  有效期限: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到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一)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二)申请单位提交的财务、人员、资质等数据应真实有效,并与报送统计、税务部门相关数据一致。

  1.2022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申请指南

  2.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3.2022年度专项资金支持的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拟定目录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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