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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宁国市科技局新闻发布制度
发布时间:2022-01-05        浏览次数:10        返回列表

  市科技局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办公室主任为新闻发言人的联络员。

  (一)新闻发言人是本局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全局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动引导好舆论导向。

  (二)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通报本局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拟定相应的宣传口径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其内容和口径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必要时应请示上级部门。

  (四)建立局新闻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及境内外媒体有关报道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市委宣传部年度既定计划举行新闻发布会,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

  (三)涉及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一)新闻发布会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须到市委宣传部履行审批手续,获准后方可举行。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可由局党组会议根据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

  (一)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本局的新闻发布会工作,具体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和社会舆论的反应以及会务工作等。新闻发布内容涉及到的有关业务科室协助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

  (二)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上级部门领导、市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

  (一)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主办单位: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宁国市西津街道市府巷1号邮编:2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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