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创新型县市建设为了贯彻落实“科技兴蒙”行动、鄂尔多斯市“科技新政30条”,加快创新型县市建设,依靠科技创新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切实提升科技创新发展整体水平。近日,准格尔旗出台了《准格尔旗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简称“科技新政25条”)。从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科技平台载体建设、加大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力度、大力支持协同创新、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五大方面提出25条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干货”满满,涉及面广,力度空前,是准格尔旗进一步完善科技投入方式,激发自主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
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科技新政25条”明确,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清零”行动,对“十四五”期间实现“三清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企业研发投入按市级奖励匹配同等额度的奖补资金;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对连续两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20万元奖励;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对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和新三板上市的科技型企业,自治区股权交易市场孵化板、科创板挂牌的科技型企业给予20-300万元奖励;鼓励企事业单位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牵头承担国家五大类科技计划项目、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技兴蒙”重点专项、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后补助,特别重大的项目,按“一事一议”予以联动支持。
强化科技平台载体建设“科技新政25条”提出,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批准建设的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平台给予30—500万元补助,对评为优秀等级的创新平台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创新孵化载体建设,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市级及以上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给予20—200万元奖补;实施工业园区提质升级行动,对获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新区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补贴;加快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旗级农业科技园区与农牧业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分别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
加大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力度“科技新政25条”鼓励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积极引进转化科技成果,为获得自治区技术交易后补助的项目匹配同等额度的补贴。
大力支持协同创新“科技新政25条”支持引进建设高标准创新平台,对国家级和区域性知名科研机构、“双一流”大学、大型企业集团特别是“科技兴蒙”“4+8+N”高校院所来我旗独立或联合建设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的,通过“一事一议”,给予最多5年,累计最高1亿元科研经费支持;鼓励产学研合作,对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的产学研活动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我旗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的研发项目,在准格尔旗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时给予最高1000万元经费支持。
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科技新政25条”推进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对业绩突出的科技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服务机构给予5—20万元奖励;激励知识产权保护与创造,对授权专利、获得专利奖和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等给予0.1-5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和试点学校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加强科学技术奖励力度,为作为第一完成主体获得国家、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匹配同等额度的奖金;支持创新创业活动,对在市级以上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的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及获得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项企业或团队给予5—20万元奖励;加快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科普示范(教育)基地给予20万元奖励;加大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力度,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贴,每年评选优秀科技特派员,每人给予1万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