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分两期建设,首期 5万吨/年磷酸铁项目,由公司与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负责具体实施,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与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2022年1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丰楚元”或“甲方”)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格林美(湖北)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或“乙方”)签署了《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格林美(湖北)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关于 15万吨/年磷酸铁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公司二期15万吨/年磷酸铁项目由洋丰楚元与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33,000 万元,其中洋丰楚元以货币认缴出资 21,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以货币认缴出资11,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