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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汽车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4.32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9 10:48:09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653
导读

  乐居财经讯邓如菲8月17日,企查查显示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汽车”)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乐居财经讯邓如菲8月17日,企查查显示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汽车”)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4.32万元。该案立案日期为2021年8月16日,案号为(2021)京0101执8155号。

  据悉,华泰汽车成立于2008年5月29日,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苗小龙,经营范围包括委托生产及销售汽车零部件、配件;货物进出口;销售汽车;企业管理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等。该公司由张秀根持股99%。

  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244个,其中76.64%为被告,5.33%为原告,12.7%的案件案由为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此外,由历史被执行人记录102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约74.28亿元。

(责任编辑:韩艺嘉)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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