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商业与经济 » 正文

长城物业重庆分公司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遭罚款90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9 11:01:16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607
导读

  乐居财经讯 8月16日,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物业重庆分公司”)新增1则行政处罚。  据查阅

  乐居财经讯 8月16日,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物业重庆分公司”)新增1则行政处罚。

  据查阅,该处罚原因在于,长城物业重庆分公司管理的鲁能星城十二街区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给予长城物业重庆分公司罚款90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渝北(消)行罚决字﹝2021﹞0327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8月8日。

  据乐居财经了解,长城物业成立于1993年4月1日,注册资本8721万元,法人代表为陈耀忠,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及其业务咨询、园林绿化服务、环境保洁服务等。

  目前,长城物业的大股东为深圳市熙城睿家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2.14%。后者大股东为马兴文,持股40%。

(责任编辑:蔡情)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31duo.com/news/1257474.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